为进一步完善廊坊市科技企业孵化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我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潍政发[2014]8号),加大政府扶持、引导和投入力度。市财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作用,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把孵化体系建设作为我市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全面支撑廊坊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
  一是完善财政投入机制。设立潍坊市孵化器建设与发展资金,在市级科技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专项扶持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的建设与发展。2014年安排3000万元,实施科技孵化期培育提升专项计划,重点支持孵化器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管理经费补助、企业项目补助以及奖励政策兑现等。预计到2020年,全市各类孵化器数量将达80家,在孵企业超过4000家,毕业企业达到5000家以上。
  二是鼓励多元化投入。通过市金融控股集团,以股权、夹层、债权等形式为在孵企业提供不超过500万元的科技风险投资支持或贷款担保。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孵化器、加速器用地指标,鼓励社会资本创办孵化器或者利用现有存量房产资源改(扩)建孵化器。全面落实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为在孵企业营造良好科技创业环境。
  三是完善育才引才机制。通过项目补助、风险投资、夹层融资、股份期权、房租贴补等方式,吸引高端人才及其团队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在职科技人员到孵化创业载体兼职兼薪,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加大知识产权的股权比例,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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