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潍坊市下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该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将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将发放不低于500元的丧葬补助金。本制度将惠及我市471万城乡居民。本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涉及的丧葬补助政策,之前只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才能享受到这一政策,而新调整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中,参考了职工养老保险的这一做法。通知规定,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相关人员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将一次性发给不低于500元的丧葬补助金。此项补助政策的实施,财政每年支出约3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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