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潍坊市采取措施,进一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积极构建政府购买提供公共服务的新模式、新机制,改变养人养机构传统办法,节约成本支出,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一、编制政府购买服务计划。2014年,首次编制市级年度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将规划编制类、公益性岗位类、公共教育类服务类、环境保护类、物业和网络管理类、统计调查类、项目评审和绩效评价类等52个项目列入计划范围,并由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共计4.9亿元。
  二、制定购买服务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提出了政府购买服务应把握的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对政府购买服务主体和内容进行了明确,对工作程序与资金管理作出了规范,并制定了《潍坊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将6大类57款317项服务列入其中。
  三、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共同监督的要求,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民政、工商管理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四、严格实行绩效评价。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对购买主体购买服务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以及承接主体服务绩效两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及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对不能严格履行合同或绩效评价不合格的承接主体,责令其进行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应约定及时终止合同;对弄虚作假、冒领财政资金的承接主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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