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黄石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委员会*9次全体会议在磁湖山庄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委员会章程,印发了社保基金信息披露、举报奖励和处理处罚、预警报告及监督委员会等相关配套制度。这标志着黄石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个人可参与社保监督
今年5月,黄石被确定为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城市,黄石市政府印发了《黄石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国家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黄石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委员会。
为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确保基金“阳光运行”,社会监督主要对征收、支付、管理“三大环节”进行监督。社会监督对象包括参保人员、参保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专业人员,被监督对象为社会保险相关部门、经办机构、征收机构、相关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等。
监管内容包括,监督经办机构是否依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是否准确;参保单位有无少报参保人数、少报工资总额、故意少缴或不缴费,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参保人员是否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有无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参保资格行为;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有无违反服务协议和相关合同,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是否安全,有无将社会保险基金用于弥补行政经费和平衡财政预算,为企业贷款担保、抵押等问题。
社保收支向社会公布
为让社保基金成为“阳光”基金,市人社局推行 “四项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其余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如实披露;落实“三个公布”,通过政府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社会保险服务大厅等载体公布现行有效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适时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按规定公布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重大违法案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举报骗保*6奖励1万元
此外,黄石市人社局还设立举报奖励和处理处罚制度,落实公众投诉举报奖励资金,对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根据涉案金额大小,给予200元到10000元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