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今年6月底委托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2014—2016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业务代理机构,通过公开、公平的竞争,选取了8家代理机构承接市本级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是制定出台了《桂林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业务代理操作规程》、《桂林市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对采购代理机构日常工作程序、考核细则及评定标准、违规处罚等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从制度上规范了代理机构的行为;
三是多次组织代理机构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比选入围、随机抽取等程序选择代理机构,将有助于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竞争环境,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有助于促进代理机构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