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市非税局组织人员进行了专题学习和交流。参学人员一致认为,重新修订后的预算法有三大亮点,一是公开透明是预算法的一条主线,新预算法增加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外,经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20日内由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转移支付的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债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二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并严控债务风险。新预算法从限制主体、用途、规模、方式和控制风险五个方面作出限制性规定。三是坚持厉行节约,硬化预算约束。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规划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快、更有效地达成目标。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