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财政局按照中央、省财政部门政策规定,以实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作为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切入点。专门颁发《关于开展市直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的通知》,全市统一行动,通过单位申报、工商注册部门调查摸底,按照文件指定的登记范围,锁定登记对象,开展以先清后登、应登尽登、不留死角为原则,以中介机构进行资产核查为主要方式的产权登记工作,为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管拉开序幕。
通过产权登记,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明确权利和责任,以法律形式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权。在掌握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资产股权状况后,市财政部门一是全面及时将其纳入财政监管范畴;二是在不妨碍企业正常的市场经营行为前提下,采取有针对性地、有别于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方式的后续跟进管理方式,通过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产权登记的信息化、网络化和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产权状况的高效、实时、动态、全过程监管;三是与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和企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四是督促企业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出资人管理职责,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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