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对村集体财务实行五项监管制度:
  一是财务制度。根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暂行规定》等有关村集体财务管理政策法规,建立财务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审批、收支结报、票证管理、财产物资管理、承包合同管理、同财会人员管理、民主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制度。
  二是票据管理制度。村级收付款项统一使用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账、表、簿、据。收据统一领用、核查、销号、归档。
  三是账务会审制度。村级财务支出需经村报账员初审和村务监督小组审核盖章后,方可由村报账员到乡(镇)代理会计服务中心报账,再经乡(镇)代理会计审核,凡是审核合格的,同意入账,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票据给予退回后整改处理。村级财务在统一审核的基础上,由乡(镇)村集体会计代理服务中心的代理会计于每月初定期记账,并编制会计报表。
  四是财务公开制度。各乡(镇)根据财务公开要求,建立统一的财务公开制度,统一公开,包括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样式、统一公开程序。
  五是档案管理制度。乡(镇)专门设立村财务档案室 ,采用专门档案柜,实行“一村一柜一锁”,村级财务档案在乡(镇)保管三年后,返还村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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