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农发办严格按照国家农发办政策规定和省农发办出台的绩效管理办法,大胆实践,严格管理,规范项目运行,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规范项目库建设。灵台县农发办每年根据全县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重点,同村社干部联合邀请项目设计人员到现场勘测初步选点,拿出3-5个项目建议书,进入项目库。二是规范投资预算评审。项目工程设计单位确定工程造价后,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工程预算作合规性投资评审。三是规范招投标程序。县农发办彻底退出工程招标程序,不再参与或干预工程招投标,将项目招投标和项目实施彻底交给市场主体,全力当好法人,搞好监管。四是规范社会监督公示。在项目区设置公示牌,对项目名称、覆盖村社、建设内容、投资构成、措施明细、预期效益和设计、监理单位、县农发办监督电话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是规范工程监理。市农发办统一公开招标监理公司,实行项目驻站监理,监理严格按计划认真把好进度、质量、安全关。对施工单位及时下达监理通知,涉及工程量增减的,经甲乙双方和监理现场鉴证。六是规范工程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任务后,编制竣工决算并向县农发办提出验收申请,县农发办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实地验收。竣工一项,验收一项。七是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按照工程合同,在工程开工后拨付20%的预付款,工程量完成70%支付50%的工程款,工程完成验收后,支付70%的工程款,工程决算后扣留10%的质量保证金,支付下余工程款。八是规范群众参与监督。项目计划批复后,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选农民监督员,县农发办聘任,参与工程实施全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监督及工程验收决算。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人们似乎每天在接受命运的安排,实际上人们每天在安排着自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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