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大额医疗费用负担, 进一步保障重大疾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东至县积极探素稳健的大病保险运行机制,整合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和新农合大病保险,不断放大民生工程保障效用。
  一是双向选择承保机构。从国元保险、人保财险、人寿保险3家中标保险机构中,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国元保险公司承保大病保险,国元保险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专账管理、专项核算。
  二是合理制定补偿方案和筹资标准。结合本县医保基金使用进度和大病发病率等因素,在基金可承受范围内确定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和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分别为30元和15元,全部从基金累计结余中列支。
  三是强化管理服务能力建设。通过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快推进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参保信息整合,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信息化管理系统,国元保险公司派出专人入驻县合管中心,力争简化工作程序,提升工作提高效率。
  四是及时兑付补偿资金。目前,首批大病保险基金167万元已全额拨付到国元保险公司账户,7月份已对首批补偿患者打卡发放7.46万元。从8月份开始,将对符合赔付条件的患者进行即时审核,目前已经审核完成60余人,共计19万元,理赔款将于近日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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