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注重科学民主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项工作不直接分管”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对于一般性事务,支持班子成员大胆工作,做到放心、放权、放手,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对于重大事项,严格按照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办事,通过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或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凝聚起团结干事的强大合力。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省财政系统率先推行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大力倡导郴州财政“八种精神”,深入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干部中聘请了10名作风监督员,每季度评选出“作风建设示范岗”和“作风建设之星”,在全局营造了昂扬向上、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三是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执行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方案及人大常务委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决定,主动接受市人大的检查、视察和评议,虚心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重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两年来该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9件,基本做到了办结率、见面率、满意率三个100%。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世界上只有想不通的人,没有走不通的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