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乡县城郊乡针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现状,强化村级财务的规范与监督,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村级发展环境,确保了乡域大局和谐稳定。
  规范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三资”管理不严,人民群众对村级财务管理反应强烈,由此而派生了各类矛盾纠纷。为此,该乡财政所从制度入手,强力介入,用“三个规范”严格管理“三资”问题:一是规范了村级财务核算方法和电算化,解决了账本不齐,科目不全的现象;严格按程序操作,避免了坐支、乱支的现象。二是规范了票据管理。克服了“白条子”和不整齐的票据报账问题;三是规范了会计资料的管理,村(居)级财务档案全面进行了整理归档。
  加大村级财务监管力度。加强监督是规范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的必要手段,2014年初,该乡财政所根据县相关文件制定了《城郊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工作中实施“强化四项监督、严把四道关卡”:一是强化权限监督,把好审批关。按照村(居)财务村(居)自己审批的原则,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交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审核同意后,加盖票据审核章,报经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再由村(居)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会计人员审核记账,再由财政所长审核,各环节不能违规、不能越权;二是强化账前审计监督,把好票据关。在报账过程中,严格审核收支原始票据,对手续不齐的原始票据,要求补办;对不真实、不合法的票据拒绝办理记账业务。三是强化民主监督,把好民主理财关。充分发挥村(居)监督委员会的监管职能,严格执行财务收支原始票据须经村(居)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才能报账的规定。如今,民主理财已成为该乡“三资”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到重大工程建设及投资项目,小到一般性日常支出,都必须经过村(居)监督委员会的参与审核。同时,乡级有计划的组织一年一度的财务清理公开,对村(居)的所有收支明细都由村(居)监督委员会清理出来,经村(居)监督委员会核对无误并盖章后张榜公布,群众如果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在5日内予以解释和答复,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如情节严重的,交上级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四是强化资金监管,把好审核关。村(居)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备用金制度,一般村(居)库存现金限额控制在3000元以下。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灾难——这东西最能经常而确凿无疑地提醒我们,人生的事物并不全是按照我们自己的安排。有两种:自己的背运,还有别人的走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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