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坚持四项原则规范预算追加管理:
  一是坚持预算执行刚性原则。县本级年度预算经县人大批准后,应严格按照批准后的预算执行。除有上级政策规定及县委、县政府决策安排,确需增加的专项经费外,一般在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支出。
  二是坚持轻重缓急原则。对必须追加的支出项目,要按预算执行中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其他能纳入到下一年度预算中的支出项目,要在下一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
  三是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完善监督机制,促进资金分配公开透明,预算追加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
  高顿网校小编寄语:即使道路坎坷不平,车轮也要前进;即使江河波涛汹涌,船只也航行。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