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一是落实好省政府保障工业运行“12”条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15条”等稳增长政策,力助中小微企业发展。二是设立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二、足额安排扶持资金。一是财政安排6000万元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贴息、奖补等方式支持企业转型和项目建设。二是拨付政府风险补偿资金、奖补资金800万元,支持中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目前已成功发放助保贷贷款2700万元。三是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累计注入4300万元担保金,使每笔担保额度达到了500万元。四是拨付资金1000万元,加快推进农村信用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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