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重要部分。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2014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期,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对市辖各县区国有担保机构接收各级财政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落实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截止目前,2014年省财政厅已下拨我市民营经济专项扶持资金共计8090万元,全市各县、区财政部门及时调整财政预算,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多方筹措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均给予了等比例配套并拨付各地国有担保机构。截至2014年6月底,市辖各县区已将省民营经济专项扶持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共计16180万元全部拨付完毕,该专项资金将继续用于增加各地国有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金规模。
  经汇总各地数据反映,两年来通过全省各级专项资金的扶持,有力地增强了地方国有担保机构的实力,进一步提高了担保企业融资担保能力。据统计,截至2014年6月底,市辖各县区国有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已达15.96亿元,累计总资产为18.97亿元,担保贷款余额达34.25亿元,平均担保放大倍数为2.33。各县区国有担保机构累计为全市中小微企业提供各类担保3099户,共计4325笔,担保贷款金额28.97亿元。
  根据此次中期绩效评估结果来看,我市各县区扶持的国有担保公司,通过运用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进一步壮大充实了运营资本,逐步加大了对本地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区域范围内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状况,促进了各地中小微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同时,统计汇总数据也反映,我市四县四区共8个国有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增资工作仅有1个地方担保机构完成变更手续,其余7个地方担保机构变更手续仍在办理过程中。从担保放大倍数来看,只有两个地方担保机构担保放大倍数超过5,全市平均担保放大倍数仅为2.33,离省定要求差距较大。各县区要抓紧利用年内剩余时间,确保完成注册资本金增资变更手续。各县区要采取切实措施,在有效防范担保风险的前提下,创新担保方式,进一步放大担保放大倍数,支持广大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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