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财经纪律和“小金库”整治工作是现如今各财政部门工作的重点。
  为践行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根据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工作安排,日前,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三部门联合发布《芜湖市关于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财监[2014]480号),在全市范围内对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治理。
  本次专项治理内容为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重点包括单位预算收入管理情况、预算支出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财政票据管理情况、设立“小金库”情况等7个方面。
  专项治理工作自8月中旬至10月上旬,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完善三个阶段。自查阶段,实行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制,要求各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做到全面覆盖。重点检查阶段,要求各县区财政、审计部门组织力量,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单位开展重点检查。整改完善阶段,要求各单位针对专项治理工作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规违纪责任人处理到位,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强化源头控制,健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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