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财政五项措施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是严格支出预算编制。2014年,桂林市本级年初公共财政预算安排“三公”经费较上年年初预算下降3.3%,实现了年度预算安排对“三公”经费的零增长(只减不增)目标。
  二是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桂林市于2014年4月正式启动市本级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截至4月底,市本级102个一级预算单位除市机要局涉密外,其余101个单位全部公开了201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三是强化“三公”经费日常管理。为及时掌握市本级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报送“三公”经费及会议活动费使用情况的通知》,建立了月报制度,每月向市委督查室、市纪委党风室报送,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强化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对市本级各预算单位上年结余的“三公”经费全部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用于民生等重点支出。
  五是加强“三公”经费清理检查。市财政局牵头与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开展“三公”经费清理检查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从6月底到10月对市本级、县(区)、乡(镇)2013年及2014年上半年的“三公”经费支出的执行情况进行清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