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财政局多措并举打造“阳光财政”
 
  唐山市财政局多措并举打造“阳光财政”:
  一是全面公开财政信息。做好政府预算公开,完成2014年政府预算报告、公共财政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公开,公共财政预算(除涉及国家安全外)收支公开到款、项级科目,政府性基金公开到收支细项,并在市政府信息平台公开了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督导部门和县(市)区预决算公开,多次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确保在预决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全公开。
  二是畅通知情办事渠道。在全省率先组织编发《唐山市市本级预算编制政策法规选编》,提升预算编制透明度;加强人大、政协议案办理和督察督办反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牵头负责制”等四项制度,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是加快业务平台建设。全面梳理各项业务流程,推进财政综合业务平台建设,推广OA办公自动化等系统的统一应用,将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业务嵌入系统中,为预算单位办理业务提供便利,进一步增强了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财政业务的规范化和财政信息的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