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财政局积极推进社保扩面提标

  社会保障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唐山市于近期出台了新调整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1月1日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4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900元提高到3150元,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了全市低保资金的足额、按时发放,惠及困难群众20余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