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唐山市财政“五个结合”,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一是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制定《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市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暂行)》以及全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结合我市实际将社会保障社会化管理等40项服务事项列为今年全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具体项目,同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结合。坚持“费随事转”的原则,推动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对于行政机关、参照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管理的群团组织,鼓励采取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服务,逐步实现由“养人”向“办事”转变。
三是与预算编制相结合。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同步编制购买服务政府采购预算,明确购买服务项目名称、数量、金额等,并结合2014年度市级部门预算,遴选条件成熟适合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与部门衔接沟通确定后,先试先行。
四是与绩效管理相结合。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和问责的全过程进行监控,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的质量绩效。
五是与政府采购相结合。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购买机制等配套管理办法,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