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财政厅加强2015年项目预算编制管理

  为了解决目前部分区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规范、细化率较低、支出进度慢等问题,自治区财政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源头控制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认真做好2015年部门项目预算编制工作。
  一是强化项目库管理。要求各部门的所有项目都要纳入项目库管理。申报项目预算时,对跨年度项目,要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分别填报《自治区本级跨年度项目分年度支出预算明细表》、《补助市县跨年度项目分年度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项目预计进度分年编报预算。*9年重点安排项目前期经费,视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安排当年的具体实施经费预算,不足部分以后年度安排;对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填报《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分季用款计划预算表》、《补助市县项目支出分季用款计划预算表》,按项目预计进度分季编报预算。
  三是细化项目预算。各部门对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要严格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予以细化。各部门补助市县项目支出,要细化到具体单位、项目和金额或提出细化分配的办法,并制定预算细化下达的计划和期限;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项目预算除据实结算的专款外,细化比例不能低于80%。
  四是强化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有机结合。各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明确项目的实施计划和执行进度;各部门2013年度和2014年1—9月份支出进度,将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对2013年项目支出进度(扣除2013年权责发生制列支后的支出数和中央10月份(含)以后下达的资金)达不到90%,且2014年1—9月份项目支出进度达不到65%的部门,原则上按2013年进度未达到90%差额部分的20%扣减2015年项目支出预算;扣减金额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