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的精神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决定,2014年,我区继续在64个粮食主产县(市、区)实施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挂钩政策。为支持做好2014年粮食订单收购工作,自治区财政按照各县(市、区)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计划的70%,预拨补贴资金1.3亿元到相关县(市、区)。
  直接补贴的对象是在直补订单县(市、区)内种植粮食,并按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计划销售粮食给政府指定的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企业的农民。自治区财政将根据各县(市、区)订单粮食收购进度及时拨付余下的30%直接补贴资金,进一步保障我区补贴资金及时兑付。今年粮食收购结束后,自治区财政将根据各市、县(市)上报的实际完成订单粮食收购数量和应发放补贴资金金额办理清算工作,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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