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加快皖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财政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固镇县2014年加快皖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财政贴息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项目申报要求公示如下:
  一、范围与条件
  *9条  贴息资金主要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企业项目,重点扶持农产品生产加工、轻纺鞋服、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发展壮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每年根据皖北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和省委、省政府支持皖北地区发展工作重点,提出贴息资金安排指导意见。
  第二条  贴息期限:2013年2月21日至2014年2月20日期间发生的利息进行补贴。
  第三条 申请贴息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   在我县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   成立1年以上,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三)   近3年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相关监管部门处理处罚;
  (四)企业在当地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税收贡献,带动就业效果明显;
  (五)同一年度未申报其他贴息资金;
  (六)已连续2年享受贴息资金的企业不得继续申报;
  (七)2013年度上缴税收(含国税地税)50万元以上的企业;外贸出口型企业和涉农企业可放宽至30万元;
  (八)贴息期间利息金额50万元以上的企业;
  (九)企业职工社会医疗、养老保险保障无拖欠的企业;
  (十)同一控制人办理的产品相近的企业不能同时申报;
  (十一)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开发区内中小企业,农产品加工类企业和没有享受过皖北贴息资金支持的企业。
  第四条   申请贴息资金的项目,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 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高于1亿元;
  (二)项目贷款为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建设资金及贷款已落实到位,并已实施完工或正在实施;
  (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整,已落实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环境评价、节能审查、施工许可等各项手续。
  二、申报材料
  2014年度加快皖北地区发展财政贴息项目申报表(附件1);2014年度加快皖北地区发展财政贴息项目详表(附件2);申报企业2013年上交税收情况(经税务部门盖章);申报表和详表要求同时提供电子文档(表格用EXCEL制作, 统一用A4纸格式)。贴息项目申报材料和有关填写说明(附件3)附后。另提供贷款合同、贴息期间利息支付凭证、利息清单一份。上述材料一式2份报县发改委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再准备一式6份材料报县发改委投资科上报。
  三、申报时间
  贴息项目申报时间截止2014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