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加大对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期,市财政局采取措施清理市本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对于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结转项目,结转年度超过两年以上的,收回本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形成的结转项目,未作具体规定且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收回本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对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单位指标,收回本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统筹的结余资金将用于市委、市政府急需资金的建设项目和公共事业发展支出。据统计,此次清理统筹的结余结转资金占2013年末市本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