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财政局201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后公告

  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2013年三明市财政局认真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采取市、县联动的监督检查方式,重点检查了交通建设、教育、公用事业、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限财政补助的担保机构)和部分获得省级工商发展资金(企业技术改造)补助的单位。全市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70户,从总体上看,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秩序的逐步规范和监管力度的加大,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责任意识普遍增强,会计核算水平进一步提高,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仍有待进一步规范。
  检查发现,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未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违规扩大开支范围等。同时,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现象较为普遍。此外,个别单位还存在违规获取财政补助资金现象。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县财政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共对39户行政企、事业单位依法给予调账、补税、罚款等处理处罚,其中补缴税款650.2万元,追缴财政资金2284.28万元,罚款0.4万元。
  今后,我市财政部门将继续加大对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管力度,健全完善企业内部监督、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和政府行政监管“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同时将加大处理处罚和公开曝光力度,切实提高会计行业的风险意识和诚信水平,进一步深入探索会计监督科学化、精细化发展模式,促进我市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