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多措施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
         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施行如下措施:

  一是支持生态精品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产业增收。每年安排2000-3000万元生态精品现代农业专项资金,推进生态精品现代农业“361”工程,推动农业向“生态化、标准化、品牌化、电商化”发展,促进产业增收。
  二是推进农村新型产业发展,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来料加工、农村电子商务、村级物业经济等行业,支持农村新型产业发展。
  三是深化农村相关制度改革,拓展农民增收融资途径。以全国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开展新一轮农民异地搬迁工程,实行农民整村搬迁人均财政补助不低于1.2万元的政策,2014年将实现异地搬迁2万人。实施农房抵押贷款、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等“三权抵押”贷款奖励政策。
  四是开展农民素质提升行动,提高农民增收能力。目前已培育来料加工队伍19万人,来料加工经纪人1900人,新培训网创青年3500人。2014年,全市计划培训农民6万人,其中农村实用人才1.35万人。
  五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保障低收入农户收入。落实省新一轮重点欠发达县特别扶持计划,特扶项目向扶贫重点村和少数民族村倾斜。完善省、市、县三级结对帮扶体系,实现扶贫重点村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确保全市低收入农户收入增幅达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