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才*6可获400元/人奖励

  记者昨天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鼓励各地构筑畅通有效的帮助企业引进各类人力资源的平台,对各类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院校、职业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劳务协作基地、企业老员工为我市企业引进劳动力的,给予引进单位和个人每人200元的奖励;对引进取得大中专院校、职校、技校学历证书的,可提高至每人400元的奖励。
  为鼓励企业积极稳定职工队伍,我市对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企业(不含国有、集体企业),与员工签订一年以上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企业职工50-100人的奖励5000元、100人以上的奖励10000元。
  我市还加大公共就业服务投入,强化对企业的用工服务。鼓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牵头组织开展劳务协作、对接等活动,帮助企业引进劳动力。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次活动带领5家以上(含5家)企业的分别给予省内5000元、省外10000元的奖励。
  今年,市政府发出《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出台了一系列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对我市部分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求职等都有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