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财政拨出近5亿资金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今年元月至5月,省财政已累计下达海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4.98亿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4.72亿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0.26亿元。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在上年的470元的基础上统一提高至510元,提高40元,其中:财政补助30元,个人缴费10元。这项资金的落实将进一步提高全市128.6万名农村居民和9.23万名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