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途物资核算企业​​已付款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存货资产​​,属于流动资产范畴。其核心核算范围包括三类:①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的原材料或商品;②已完成货款支付或票据结算的物资;③所有权已转移但仍在运输或待验状态的物资。适用企业主要为制造业和商贸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法的企业需使用"材料采购"科目替代。
在途物资核算范围有哪些?  ​​通俗示例​​:
  某奶茶店向茶叶供应商支付10万元采购一批乌龙茶,银行已扣款但茶叶仍在运输途中。该批茶叶即属于"在途物资",需按实际成本10万元入账,待送达验货后转入"原材料"科目。
  在途物资的三大核算范围及适用场景
  (一)​​适用企业类型:实际成本法的"专属科目"​​
  ​​制造业企业​​:
  采购生产用原材料(如奶茶店的茶叶、包装材料),已付款但未送达;
  ​​商品流通企业​​:
  采购待售商品(如成品奶茶杯),采用售价核算时需同步处理"商品进销差价"。
  ​​排除范围​​:
  采用计划成本法的企业(如大型制造业)需使用"材料采购"科目,不在途物资核算范围内。
  (二)​​物资状态:所有权与实物分离期​​
  ​​核心特征​​:
  已取得法定所有权(发票、付款凭证齐全);
  实物处于运输中或已到货未验收(如奶茶店采购的茶叶在海关清关);
  ​​边界案例​​:供应商代管物资(未付款且未转移所有权)不属于在途物资。
  (三)​​成本构成:实际支付的"全口径"支出​​
  ​​直接成本​​:
  发票金额(如茶叶采购价8万元);
  ​​附加费用​​:
  运输费、保险费、关税(如进口茶叶保险费2000元)。
  ​​示例分录​​:
  奶茶店支付茶叶款及保险费共10.2万元:
  借:在途物资——乌龙茶102,000
          贷:银行存款102,000
  在途物资账务处理
  1402 在途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在途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材料、商品,按应计入材料、商品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所购材料、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本科目,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途材料、商品等物资的采购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