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会计此题选项A,为何是正确的?

这题A选项为啥是对的呢,听讲解还是不明白呢?

上同学
2019-05-27 13:05:36
阅读量 302
  • 俞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和蔼可亲 勤勤恳恳 良师益友 教导有方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会计此题选项A,为何是正确的?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在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本题中,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所以自2005年3月1日诉讼时效开始,应当于2008年3月1日诉讼时效结束。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老王去世,继承人不知债权),所以应当在到期日前6个月确认诉讼时效中止,2017年12月5日,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已消除(继承人发现欠条),所以从该时点开始,6个月后诉讼时效届满。



    以上是关于会计,会计期间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19-05-27 15:50:31
  • 收起
    上同学学员追问
    不理解为什么中止是由是从2008.3.1往前推6个月,中止是由不是发生在2007.5月吗,不在诉讼时效届满(2008.3.1)前6个月呀?
    2019-05-27 18:22:42
  • 张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同学你好!

    中止事由是发生在2007.5月,但是这个时候还没到可以中止的时候,只有等到2007.9才能开始中止,中止到中止事由消除之日2017.12.5之后满六个月~

    2019-05-27 20:29:18
  • 收起
    上同学学员追问
    老师,意思是如果中止事由不发生在诉讼时效届满前6个月的,可以延期到届满前6个月发生中止效力是吗?我怎么感觉我好像之前理解的不对呢,我一直理解的是中止事由只有发生在届满前6个月才发生中止效力,如果没有在这个期限就忽略了中止事由呢
    2019-05-28 09:22:41
  • 张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是的呢同学,因为这个中止事由是一直持续发生的,所以要等到届满前6个月才发生中止效力~对的,你之前的理解有点偏差~

    2019-05-28 12: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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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焖同学
    77.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说法正确的有( )。 A. 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请求权 B.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属可变期间 C. 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D.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所受领的给付构成不当得利 请老师解释A选项,什么叫请求权,还有D选项
    • A老师
      你好,同学,请求权,是指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请求另一方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权利人不能对权利标的进行直接支配,而只能请求义务人配合。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债权人自己无法实现债权,只能请求债务人履行一定的给付义务才能实现债权。 请求权的第一层含义,是指在获得某种特定的给付的要求。他人可以请求这种给付,至于该他人能否获得其希冀的给付,则是另一回事;在另一方面,该请求权不一定非得(通过诉讼或其他方式)提出不可。该项请求权的存在,不受是否有人提出主张的影响,也不受债权人是否知悉其请求权的影响。
  • J同学
    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赵老师
      【答案】b
      【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规定,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カ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所以,a选项错误。该规定第17条规定,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カ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カ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所以,b选项正确。第18条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所以,c选项错误。第19条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所以,d选项错误。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项。
  • 纪同学
    44.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B.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C.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事由 D.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才可能中止诉讼时效 题目笔记 纠错 隐藏答案 收藏 参考答案:AD 我的答案:AD 参考解析: (1)选项B: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2)选项C: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事由。 D怎么理解?
    • 杨老师
      就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你3年普通 时效最后 6个月如果发生了中止的情形,就中止,重新再计算6个月
    • 纪同学
      那要是最后的3个月发生了地震,还可以延长多少呀
    • 杨老师
      6个月,同学。延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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