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选项问的是本案的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吗?

考试的时候回考那么细么? 三年时效是到2月18日截止,还是2月17?

.同学
2021-10-27 16:21:52
阅读量 330
  • 张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教无常师 良师益友 春风化雨 循循善诱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C选项问的是本案的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吗?我的回答如下:

    亲爱的同学,你好:

    确实会考到

    但是这道题不影响做正确

    2016年1月17日相当于中断一次

    2018年2月18日起诉,相当于又中断一次

    而C选项问的是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那么就是从2018年2月18日往后面数3年,因此就是2021年2月18日了

    希望上述老师的回答能够帮助到同学,祝同学学习顺利,老师看好你呀~


    以上是关于权益,债权诉讼时效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21-10-27 16:27:35
  • 收起
    .同学学员追问
    我的意思是,选项不会给你一个 2018年2月17日,一个2018年2月18日, 来判断吧?
    2021-10-28 02:41:22
  • 张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那倒不会,这个不用担心哦~

    2021-10-28 07: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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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t同学
    主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与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区别
    • 田老师
      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抵押权问题的思考   □王春艳   我国民法对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后如何处置抵押物未作规定,实务中做法也不相一致。债权人对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后的抵押物仍然将相关证件进行留置,不作处置,如果抵押物归债权人,财产所有权又未发生转移,但债权人扣着相关证件不放,使抵押物上的其他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限制了物的流通和使用,对抵押物的社会经济价值的充分实现也十分不利。对此笔者谈谈自己的粗浅看法,以对我国立法有所裨益。   
      一、主债权超过诉讼时效后抵押权是否有效   我国《担保法》对抵押的概念作了明确的界定,该法规定,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消灭胜诉权的期限,即公民或法人在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期限。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债权的存续期间是一致的。只要债权不消灭,抵押权就一直存在。然而,为了改变抵押权行使期间的无限制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抵押权的行使期间作出了限制。该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如果担保权人超过上述期限行使担保物权,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也就是说抵押权的行使期间是法定的,如果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不存在中断、中止或延长的情形,担保物权的行使期间应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的四年内,超过这个期限,担保权人将丧失抵押权。   
      二、主债权诉讼时效经过四年后法律是否还予以保护   根据我国《担保法》对于抵押权消灭的从属性的规定看,抵押权随着债权的消灭而消灭,债权的诉讼时效只是意味着其胜诉权的消灭,而债权并不消灭,那么抵押权作为债权的从权利也无从消灭。因此,担保物权人自物权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经过“二年”仍不行使担保物权的,担保物权消灭。此“二年”法定期间,性质上为除斥期间。担保物权人在被担保债权诉讼时效结束“二年”后主张行使担保物权的,由于担保物权已因除斥期间届满而消灭,因此,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应完善我国抵押权制度   第一,因抵押权具有不转移抵押物占有的特点,在抵押期间,抵押人有占有的权利,但抵押人的占有关系到抵押权人的利益,抵押人在占有抵押物时对抵押物负有保管的义务。另一方面,作为市场经济,要鼓励商品交易,如果抵押权超过时效,抵押权还长期存在,不利于物的流通和市场经济关系的稳定。因此,建议对抵押权规定除斥期间,该期间届满,抵押权随之消灭,之后允许抵押人对抵押物自由支配。   第二,鉴于目前法律,对抵押合同的抵押期限并不属必要条款,且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的抵押期间,对抵押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笔者认为,如果抵押当事人在合同约定有抵押期限的,应当允许保留,但是抵押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抵押期限时,不能与债务履行期间相同或短于该期限,以最长不超过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的5年为宜。
  • Y同学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权人丧失?
    • 张老师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权人丧失利用公权力维权的权利,丧失了胜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 刘同学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一定期间内,债权人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该期间为(  )。 A.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 B.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9个月 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6个月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9个月
    • 陈老师
      你好,这个题 的答案是 A.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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