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邯郸实务税务技巧相关内容增值税会计实务(五)总结如下:
进项税额转出
510
×
10000
170(元)
  借: 生产成本 17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
  (三)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例:甲公司将以前外购的一批商品分给职工,该批商品不含税成本8500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 9945
  贷:库存商品 8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445
  (四)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例:甲企业购进的一批原材料发生非正常损失10000元(不含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1700
  贷:库存商品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0
  (五)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由于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或产成品实际成本中包括料、工、费,而其中的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中的折旧费等是不允许扣除进项税额的,因此不能以损失存货的成本乘以税率直接转出进项税额,而需要参照纳税人有关产品成本资料加以核算。
  例:某节能灯生产企业因仓库保管不善造成100支节能灯损坏,每支节能灯不含税成本2元,可抵扣项目占成本的比例为50%。
  进项税额转出=100×2×50%×17%=17(元)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17
  贷:库存商品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
  第五节 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一、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一)国内采购的固定资产
  例:A公司购入生产用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万元,税额3.4万元,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上注明运输费用金额2万元,款项已支付。
  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34000+20000×7%=35400(元)
  固定资产成本=200000+20000×(1-7%)=218600(元)
  借:固定资产 218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5400
  贷:银行存款 254000
  (二)接受捐赠转入的固定资产
  例:A企业接受捐赠新固定资产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7万元,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上注明运输费用金额0.1万元,款项已支付。
  借:固定资产 1009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70
  贷:营业外收入 117000
  银行存款 1000
  (三)接受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
  例:A企业接受投资转入固定资产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7万元,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上注明运输费用金额0.1万元,款项已支付。
  借:固定资产 1009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70
  贷:实收资本 117000
  银行存款 1000
  (四)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例:某企业自行建造一大型机械设备,为工程购入各种专用物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7万元,专用物资于当期全部用于工程建设。另外,还领用了企业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不含税成本6万元,工程交付使用。
  ① 购入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② 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100000
  贷:工程物资 100000
  ③ 工程领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 60000
  贷:原材料 60000
  ④ 工程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160000
  贷:在建工程 160000
  二、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一)根据《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购进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特别提示:由于固定资产可能既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或者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具体操作上难以划分可抵扣与不可抵扣部分,因此《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明确: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不属于不得抵扣的范畴,即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例:某饲料生产企业购进A、B两套生产设备用于饲料生产,A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7万元,B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万元,税额3.4万元,A设备既生产应税饲料,又生产免税饲料;B设备只用于生产免税饲料。款项已支付。
  ① 购入A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② 购入B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234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
  (二)根据《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免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除外),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对于固定资产而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五条明确规定: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暂行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固定资产净值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固定资产净值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
  例:某企业2009年2月购进生产设备一台,原值10000元,进项税额1700元已抵扣,该设备每月应计提的折旧为160元,如果2009年6月因管理不善被盗。
  该设备3至6月应计提的折旧=160×4=640(元)
  固定资产净值=10000-640=9360(元)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9360×17%=1591.2(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9360
  累计折旧 640
  贷:固定资产 10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91.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591.2
  借:营业外支出 10951.2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951.2
  三、销售本企业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根据《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例:甲企业出售一台使用过的设备,原价20万元,购入时间为2009年3月,假定2010年3月出售。该设备恰好已使用1年,已折旧2万元。销售额为19万元。款项已收到。
  借:固定资产清理 180000
  累计折旧 20000
  贷:固定资产 200000
  借:银行存款 222300
  贷:固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