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通辽实务税务技巧相关内容财务账目上60种“不”合法避税的方法点评(六)总结如下:
  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点评:
  根据上述办法企业税前扣除财产损失前应按程序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具体有关内容可参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57号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文件。
  (二十五)用预付款凭证(大额支票)多次复印,多次充作付款凭证,进行申报抵扣。
  点评:
  可参见第(十九)款的意见内容。
  (二十六)运输发票开具不全,票货不符,或者取得******进行抵扣。
  国税发[1995]19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其中:
  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一)运输费用进项税额的抵扣.
  ………………
  2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的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
  点评:
  本文虽已废止但上述规定中第2项的要求似仍应执行。
  (二十七)为达抵扣目的,没有运输业务,去运管办、货运中心、地税局等单位“代”开发票进行申报抵扣。
  点评:
  “为达抵扣目的,没有运输业务”由其他单位“^*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属于“制假单据偷税”行为,代开单位亦应收到惩罚。
  (二十八)铁路客运发票(行李票)当作运输发票进行申报抵扣。
  点评:
  利用“铁路客运发票(行李票)当作运输发票”申报抵扣亦属“偷税行为”。
  (二十九)最为典型的是个别企业将拉运垃圾的发票当作运输货物发票申报抵扣。
  《增值税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纳税人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应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增值税条例细则》第十八条进一步明确,条例第八条中的“运输费用金额”是指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国税总局国税发[1995]192号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其中
  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一)运输费用进项税额的抵扣。
  …………
  2.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的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
  其中: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凡附有运输企业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运输清单,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附有运输清单的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除外)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55号)规定
  其中:
  “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的填写,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的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抵扣进项税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必须按栏目如实一次性填开,一项运输业务无法明确单位运价和运输里程时,除“运价”和“里程”两项内容外,其余各栏次项目必须填写齐全、规范、完整,运输费用和其他费用必须分别注明。
  如果纳税人未按规定要求填写《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或者填写内容不全的,该张运输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单位必须按照规定逐栏、如实填开货物运输业发票。凡开具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必须填写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自开票的,应在运费发票下方正中央加盖有开票人识别号、主管地税局名称和代码等内容的“开票人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
  点评:
  以上第(二十六)—(二十九)项,“运输发票开具不全,票货不符,或者取得******进行抵扣”、“没有运输业务去……^*发票……”、“铁路客运发票(行李票)当做运输发票”、“拉运垃圾发票当做运输货物发票”等等,根据上规定,显然该项行为均属于使用“虚假票据”用于计算“虚假进项税额”,。
  (三十)进项发票丢失,仍然抵扣进项税额。
  点评:
  进项发票丢失,应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补办取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法定依据。
  三、应缴税金方面
  (三十一)代扣代缴税金长期挂帐不缴。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点评: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所“代扣代缴税金”,应按规定的期限及时上交,否则要被加收滞纳金。
  (三十二)稽核评税、税务稽查查补的增值税、所得税补缴后,不作帐务调整,该作进项转出的不转出,该调增所得额的不调整帐务,造成明征暗退。有的把补缴的增值税再记入进项税额。
  点评:
  稽核评税、税务稽查查补的增值税,应设置通过“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反映后,结转应交税金科目的相关子目。
  年终通过汇算清缴需要调整应交所得税的数额,对应调整的事项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处理反映。
  (三十三)福利企业外购原材料转让或者直接销售,自己没有生产能力,委托加工就地销售、也按自产产品申报骗取退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92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其中:
  一、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6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二)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下同)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主管地税机关应按月减征营业税,本月应缴营业税不足减征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减征,但不得从以前月份已交营业税中退还。
  (三)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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