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活动。 | “代理报关服务”仅限于“代为办理报关手续”的业务活动。 | |
仓储服务 | 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 | |
装卸搬运服务 | 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者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活动。 | 搬家公司提供的“搬家业务”按照“装卸搬运服务”征收增值税。对搬家公司承揽的“货物运输业务”,按照“交通运输业”征收增值税。 |
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部分现代服务业 | 范围解释 | 特别说明 | |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 | 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有形动产,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有形动产残值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 |
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 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
6.鉴证咨询服务
部分现代服务业 | 范围解释 | 特别说明 | |
鉴证咨询服务 | 认证服务 | 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利用检测、检验、计量等技术,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业务活动。 | |
鉴证服务 | 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为委托方的经济活动及有关资料进行鉴证,发表具有证明力的意见的业务活动。包括会计、税务、资产评估、律师、房地产土地评估、工程造价的鉴证。 | ||
咨询服务 | 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 | 注意“咨询服务”与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咨询服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的区分,各自归属不同的应税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属“研发和技术服务”;软件咨询服务属“信息技术服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属“文化创意服务”。 “咨询服务”包括除《范围注释》已列明的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咨询服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以外的,各类提供“信息或者建议”的经济咨询和专业咨询服务。 |
(三)根据各地税务机关问题解答整理的行业范围
序号 | 业务项目 | 政策执行口径 | 来源 |
1 | 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 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的人力资源管理属于营改增中的“信息技术服务_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其余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属于本次营改增范围。 | 江苏国税 |
2 | 为工厂提供包车服务 | 按照财税[2011]111号文中《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属于本次营改增范围。 | 江苏国税 |
3 | 汽车装潢服务 | 按照财税[2011]111号文中《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不属于本次营改增范围。 | 江苏国税 |
4 | 不动产的租赁 | 不动产(包括组成部分)的租赁服务不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 江苏国税 |
5 | 建筑安装劳务 | 建筑安装劳务不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 江苏国税 |
6 | 净化工程设计与施工 | 净化工程设计为设计服务,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净化工程施工为建筑安装劳务,不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 江苏国税 |
7 | 律师和会计事务所业务 | 律师和会计事务所业务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 江苏国税 |
8 | 技术检测服务 | 技术检测服务为认证服务,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 江苏国税 |
9 | 汽车清障施救牵引服务 | 汽车清障施救牵引服务不属于本次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 江苏国税 |
10 | 工程监理服务 | 按照财税[2011]111号文中《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不属于本次营改增范围。 | 泰州市国税 |
11 | 代理记账 | 按照财税[2011]111号文中《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代理记账属于本次营改增范围。 | 泰州市国税 |
12 | 房产营销策划 | 按照财税[2011]111号文中《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不属于本次营改增范围。 | 泰州市国税 |
13 | 咨询业务 | 按照财税[2011]111号文中《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咨询服务,是指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 技术咨询服务属“研发和技术服务”;软件咨询服务属“信息技术服务”;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属“文化创意服务”。 | 泰州市国税 |
14 | 培训 | 按照财税[2011]111号文中《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不属于本次营改增范围。 | 泰州市国税 |
15 | 有形设施的租赁 | 如果这个有形设施属于有形动产即属于营改增范围,如果是有形不动产的则不属于营改增范围。 | 泰州市国税 |
16 | 邮电通信光缆维护服务 | 按照财税[2011]111号文中《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不属于本次营改增范围。 | 泰州市国税 |
(四)根据网络上相关资料整理的行业范围(仅供参考)
江苏省某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的若干内部参考(供参考)序号 | 业务项目 | 政策执行口径建议 | 备注 |
1 | 消费卡业务 | 如为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的金融支付服务与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应属于营税改征增值税的范围 | 如为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的金融支付服务与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信息技术服务_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
2 | 出售电信流量业务 |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 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
3 | 建筑图纸审核业务 |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 不论主体是否有专业资质,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未采用《应税服务注释》中“认证服务”所采用的技术方式。 |
4 | 工程监理业务 |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 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
5 | 高速公路收费业务 |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 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的规定范围 |
6 | 招标代理服务 |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代理只包含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船舶代理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而且从范围注释总的原则来看是采用了正列举的方式对改征的范围作出界定,对代理业务不做扩大解释。 |
7 | 美容美发行业中的造型设计 |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 属于消费***业,不符合《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关“设计服务”的基本定义 |
8 | 婚姻介绍、交友网站业务 | 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 虽然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但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信息技术服务_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
9 | 健康咨询、期货咨询、医疗咨询等项目咨询 | 暂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 在判断“咨询”服务是否属于改征增值税范围问题上,应结合服务内容、服务对象特点,按照《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研发与技术服务_技术咨询服务”与“鉴证咨询服务_咨询服务”列举的范围进行界定。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和专业知识咨询等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