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新余实务税务技巧相关内容增值税讲义(一)总结如下:
  定义: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一 :性质
  1.以全部流转额为计税销售额
  2.税负具有转嫁性
  3.按产品或行业实行比例税率
  4. 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
  二 :两类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二)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它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一般不使用专用发票。
  4. 纳税人一经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5.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多次开具发票,第二个月开始按3%预交增值税。
  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发票由国家税务局管理,营业税纳税人使用的发票由地方税务局管理。如果一个企业以增值税为主并兼有营业税的经营项目,就应该分别到国税和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三:增值税发票的使用
  1)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但是,一般纳税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2.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5)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4.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5.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

 

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其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6.纳税人取得的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销售旧货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2)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
  3)货物运输发票
  从2003年11月1日起,提供货物运输业务的纳税人必须经主管地方税务局认定方可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凡未经地方税务局认定的纳税人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不得作为记账凭证和增值税扣税凭证。
  (1)纳税人的认定
  ①从事货物运输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和个体运输户不得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
  ②铁路运输(包括中央、地方、工矿及其他单位所属铁路)、管道运输、国际海洋运输业务,装卸搬运以及公路、内河客运业务的纳税人不需要进行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不需要报送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
  (2)关于办理税务登记前发生的货物运输劳务征税问题
  对单位和个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至取得税务登记证期间提供的货物运输劳务,在办理或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主管地方税务局可为其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
  (3)关于货运发票开具问题
  ①代开票时需要征收的税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
  在代开票时一律按开票金额3%征收营业税;按营业税税款7%预征城建税,按营业税税款3%征收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发展基金。同时按开票金额2.5%预征所得税,预征的所得税年终时进行清算。但代开票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的,年终不再进行所得税清算。
  ②提供了货物运输劳务但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凭单位证明或个人身份证在单位机构所在地或者个人车籍地由代开票单位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
  (4)关于税款核定征收问题
  ①对代开票纳税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办法。凡核定的营业额低于当地确定营业税起征点的,不征收营业税;凡核定的营业额高于当地确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发票时按规定征收税款。
  ②单位和个人利用自备车辆偶尔对外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可不进行定期定额管理,待开票时对其按次征税。
  (5)关于货运发票的抵扣问题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应税货物所取得的由自开票纳税人或代开票单位为代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税务机关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联运单位和物流单位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准予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运费、建设基金和现行规定允许抵扣的其他货物运输费用;装卸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不予抵扣。货运发票应当分别注明运费和杂费,对未分别注明,而合并注明为运杂费的不予抵扣。
  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可以在自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4)代理领购发票操作要点
  (一)代理自制发票审批程序与操作要点
  自制发票: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核算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单位,可以申请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自制发票仅限于普通发票。
  注意:
  1.自制发票取得税务机关核准的《发票印制通知书》后,到指定的印刷厂印制。
  2.印有企业名称发票,在企业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变更手续,并重新办理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行政审批手续。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下达限期缴销旧版发票的通知,在缴销限期未满之前,旧版发票可继续使用。
  5)红字发票: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开红字发票
  四:征税范围

 

类型

 

 

具体规定

 

 

下一环节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经营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的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2)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3)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专用发票;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有问题,此种情况是可以开具专用发票的,下一环节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如81页“(3)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或有免税待遇

 

 

1)销售免税货物,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3)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简易征收办法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00911日后购进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0081231日以前购入的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销售旧货

 

分 类

内 容

一般规定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特殊规定
  

 

1.视同销售货物(8项)2.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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