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台州会计实务考试辅导相关内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四)总结如下:
  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本工作细则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2月1日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9章总则
  *9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九条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由主任委员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条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工作细则
  第十一条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二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七条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八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条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一条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2月1日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9章总则
  *9条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