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武汉会计实务考试辅导相关内容个人所得税主要有哪些优惠政策总结如下:
  (二)暂时免税项目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的探亲费,仅限于外籍个人在我国的受雇地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搭乘交通工具,且每年不超过两次的费用。
  4.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5.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6.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
  7.对按《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休审批问题的通知》精神,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8.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9.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2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2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10.彩票中奖所得,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免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税。
  11.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税。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