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乐山会计实务操作相关内容商场票据管理(一)总结如下:
  票据管理
  1、支票管理
  1.1   空白支票和支票印鉴必须设专人负责保管,支票必须在签发时盖章,不得事先盖章备用,严防支票遗失和被盗;
  1.2   财务部要建立严格的支票管理制度。支票的购买,使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支票登记本,按照支票号码逐一进行登记;
  1.3   已经签发的支票,要及时催报注销,并定期核对。发现支票丢失短少,必须及时查找,同时向总经理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1.4   借用支票人员对所借支票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手乱放,如果发生支票丢失、被盗 ,应立即查找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向财务、保卫部门反映,迅速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如因经办人员未及时汇报造成严重后果,应视情况由经办人员赔偿部分经济损失;
  1.5   签发支票时,支票用途项要填写真实、齐全、字迹要清晰,大小写金额不得更改;
  1.6   为避免签发空头支票,财会人员应准确地控制银行存款余额 ,及时正确地记载帐务,定期与银行对帐单进行核对 ,及时清理未达帐项;
  1.7   严格遵守结算纪律,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签发远期或空期支票;不准将支票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准将支票做抵押;不准签发印鉴不全或不符的支票;
  1.8   过期作废支票要按号码订在原始凭证中,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撕毁。
  2、支票的使用
  2.1   支票的使用要求:
  2.1.1 支票金额起点为100元;
  2.1.2 支票有效期为10天(自签发次日算超,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
  2.1.3 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填写 ,未按规定填写、被涂改冒领的,由签发人负责;
  2.1.4 签发支票后,不得更改任何内容。
  2.2   采购人员外出采购商品如需用支票,领用时填写款项支付凭单,注明收款单位、支票用途、支票号码、预计用款金额等,由部门经理签字,并报总经理审批签字,由经办人到财务部领取支票,并在挂支单及支票登记簿上签字;
  2.3   部门与供应商结帐领用支票时,应填写货款结算单,按结帐单所列各项填写清楚;
  2.4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购买办公用品或支付其他费用领用支票时,应填写款项支付凭单,按申请单上所列各项填写清楚,逐项登记日期、支票号码、款项用途、用款限额,并由借用人签字;
  2.5   财会人员在签发支票时,必须做到“五填写”(即填写日期、抬头、用途、大写、小写)遇有特殊情况,也必须填写日期 、抬头、用途;
  2.6   借用支票时,财会人员应根据采购人员提出的进货品种、数量、采购权限确定资金使用限额 ,采购人员必须在规定的资金限额内严格掌握使用。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超过使用限额时,要事先与财务人员联系,经财务人员同意后才能使用。违反此规定造成银行“空额”,影响用款或发生银行罚款,由使用人承担责任;
  2.7   “使用限额 ”当日有效。如当日未能使用而次日继续使用时,须与财会人员重新研究确定限额;
  2.8    经办人领取开好的支票时必须将支票存根数字与支票票面数字核对相符,支票存根必须按规定填写单位名称、金额、款项用途;
  2.9   采购人员采购商品后,应持供货单位发票销账,并于当日进行清理。由于客观原因当日不能销账时,应及时向财会人员报告实际使用数额,以便财务部掌握资金情况;
  2.10  财会人员要及时销账,督促业务部门及时转帐(本市不得超过七天,外埠不得超过二十天),发现逾期挂支时,要及时查询,发现问题时要及时上报;
  2.11  为防止支票丢失或被盗,未用完的支票,必须于当日交回财务部注销;
  2.12  收到外单位交来的支票时,要检查各项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有效期内,所收到的支票要及时交财务部送存银行。
  3、发票管理
  3.1   发票的购买、印刷:
  3.1.1 根据业务需要,所需的发票由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编制购买计划,到税务部门购买;
  3.1.2 销售发票由于使用量较大,由财务部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并持税务部门核发的“印刷发票和资金往来专用发票通知书”到指定的印刷厂印刷。
  3.2   发票的领取和登记:
  3.2.1 销售部门所需的销售发票,由收银部的收银领班领取,其他人员不得领取;
  3.2.2 财务部要加强对发票的管理,严格执行领用手续,建立发票领用登记簿;3.2.3 购买、自印、发出时要核对数据并按号码顺序登记,以便备查;
  3.2.4 各部门要核定使用发票的固定本数,并以旧发票换取新发票。
  3.3   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3.3.1 发票和收据必须复写,按照号码顺序使用,内容必须填写齐全,抬头如不填写单位,应划横线,文字数字必须端正清楚,开票人必须要签全名;
  3.3.2 如果发现错开错写,必须作废,应另开一份,并将作废的一份贴在原存根联上一并保存;同时,在作废票上写清“作废”字样或加盖“作废”图章;
  3.3.3 部门已经使用完的发票存根,由财务人员按照发票顺序号码,逐号检查是否有空白发票、短联和短号。检查无误后再办理换取新发票手续,同时在旧发票上签字盖章,注销旧发票号码;
  3.3.4 财务部应责成专人负责销售发票领取、使用、保管,并进行检查核对;
  3.3.5 对交回的旧发票,按日期、号码归类整理打捆,并妥善保管;
  3.3.6 发票存根保管期为五年。保管期满后,发票存根必须造册登记,并向所在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
  3.3.7 机构变动时,部门应将未使用和已经使用的发票收回,交财务部注销,统一处理。
  4、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4.1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领:
  4.1.1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购,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领购专用发票时,先向主管税务所提出购票申请,经税务所批准同意、并在“发票准购簿”上签字后,方可领购。认领时必须由两人乘专车办理;
  4.1.2 税务机关销售专用发票时,由购票单位在每一份专用发票上加盖销货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的印模,交税务销售人员查验,方可办理领购;
  4.1.3 财务部负责专用发票的认购和发放工作,认购发放时要核对前后号码是否连续;
  4.1.4 要建立“专用登记簿”,详细登记发票起止号码、册数、领用人签字,对专用发票实行以旧换新,并要求在交回使用过的专用发票封面上注明已经使用的份数、作废份数、开出的价款数、税款数、价税合计汇总数。
  4.2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
  4.2.1 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按号码顺序使用,票内项目填写齐全,不得简化供货、购货单位名称,全部联次一次填写,内容金额全部一致,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不得漏项,无误后签上开票人姓名,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4.2.2 如开具专用发票金额、名称有误时,应将四联专用发票捏齐粘贴在票根上,一同加盖“误填作废”章,不得撕毁;
  4.2.3 发生
     
  扫一扫微信,学习实务技巧
   
  高顿网校特别提醒:已经报名2014年财会考试的考生可按照复习计划有效进行!另外,高顿网校2014年财会考试高清课程已经开通,通过针对性地讲解、训练、答疑、模考,对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分析、指导,可以帮助考生全面提升备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