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本溪会计实务辅导相关内容原始凭证需要签字的国家相关规定总结如下:
  原始凭证需要签字吗的国家相关规定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会字[1996]19号
  第四十八条  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
  关于印发《北京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财会[1996]353号
  第四章 会计凭证规范
  各种收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分别加盖现金银行收付讫或转讫章。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
  财会[1997]46号
  第二十一条 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
  收、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分别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章,转账凭证须加盖"转讫"章。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实物验收工作由经管实物的人员负责办理,会计人员通过有关的原始凭证进行监督检查。需要入库的实物,必须填写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验收后在入库单上如实填写实收数额,并加盖印章;不需要入库的实物,除经办人员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者使用人员进行验收,由实物保管人员或者使用人员在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
  黑财会[2006]18号
  第九十八条 作为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依据的原始凭证,必须经办人签字或盖章、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审批人审批签字或盖章、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其授权审核人审核签字或盖章。
  黑龙江省财政厅印发黑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黑财会[2010]18号
  第八十二条 原始凭证须经办人签字或盖章、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审批人审批签字或盖章、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其授权审核人审核签字或盖章。
  第八十三条 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对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核定并签字或盖章。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
  渝财会[2010]20号
  第四十五条 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相关责任人员的签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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