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漳州会计实务辅导相关内容代理记账知识总结如下:
                            代理记账
 
概念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会计咨询、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代理机构条件1.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2.主管代理记账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提示】经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方可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取得证书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业务范围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提示】不包括填制原始凭证。
2.
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
【提示】代理记账机构不能提供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出具审计报告。
3.向税务机构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委托人的义务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
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代理机构义务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
对委托人示意要求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的,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1.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公告。
2.
骗取许可证书的,由审批机构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3.经营期间达不到规定设立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在不超过2个月的期限内整改;预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审批机构撤回其代理记账资格。
法律责任1.委托人对代理记账机构在委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代理记账机构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承担责任。2.代理记账机构违反《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故意向代理记账机构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委托人会同代理记账机构共同提供不真实会计资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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