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昌吉回族自治州出纳会计实务相关内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旧)(二)总结如下:
  ,借记“经营支出”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如应收票据是带息票据,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部分借记或贷记有关支出类科目。
  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账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的高等学校收到银行退回的应收票据和支款通知时,按所付本息,借记“应收及暂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高等学校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对外服务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和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后,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第112号科目 应收及暂付款
  1、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应收取或结算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各类预付款、备用金、预支差旅费等。
  2、发生各种应收及暂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或结算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及暂付款数额。
  3、本科目应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115号科目 借出款
  1、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借给附属单位的周转金。
  2、借出周转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附属单位归还所借的周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将借给校办产业的周转金转为投资,借记“对校办产业投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高等学校借给附属单位的各类周转金总额。
  4、本科目应按借款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第120号科目 材 料
  1、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专用材料、文具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
  高等学校随购随用的办公用品和一般材料物资,根据其不同的用途和实际成本,借记各类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及暂存款”等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2、购入各种材料并验收入库,按购入材料时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及暂存款”等科目;发出材料,按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及各类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方法计算确定。对不同的材料可以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材料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
  3、高等学校清查盘点材料,发生盘盈或盘亏和毁损等情况,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按实际成本,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支出科目。
  4、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
  5、本科目应按各类材料的保管地点、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设置材料明细账。材料明细账应根据材料入库凭证和出库凭证逐笔登记。
  第131号科目 对校办产业投资
  1、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产业的投资。
  2、以货币资金向校办产业投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以材料向校办产业投资,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以固定资产向校办产业投资,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固定资产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以已入账的无形资产向校办产业投资,按评估确认的无形资产价值借记本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以未入账的无形资产向校办产业投资,先按评估确认的无形资产价值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收回对校办产业的投资,借记“银行存款”、“材料”、“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按收回投资与投资成本账面数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对校办产业投资收益”科目;并按投资实际成本借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同时按收回的固定资产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3、本科目借方余额为高等学校对校办产业投资总额。
  4、本科目应按投资对象进行明细核算。
  第132号科目 其他对外投资
  1、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对校办产业投资以外的其他各类投资。
  2、本科目设置以下二个明细科目:
  (1)债券投资;
  (2)其他投资。
  3、购入各类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或出售债券,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其他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实际成本借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4、以货币资金向其他单位投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以材料向其他单位投资,借记本科目,贷记“材料”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以固定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固定资产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固定资产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固定资产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以已入账的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按评估确认的无形资产价值借记本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原价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以未入账的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先按评估确认的无形资产价值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用留本基金投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回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借记“银行存款”、“材料 ”、“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按收回投资与投资成本账面数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其他投资收益”科目;并按投资实际成本借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同时按收回的固定资产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5、本科目借方余额为高等学校对校办产业投资以外的其他各类投资总额。
  6、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和投资对象进行明细核算。
  第140号科目 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原价。
  2、高等学校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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