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大兴安岭基础会计实务相关内容职工午餐能否税前列支问题总结如下:
  【问题】
  职工中午用餐能否在所得税前列支,会计科目能否在应付福利费核算?
  【解答】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规定 :2211 应付职工薪酬,该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企业(外商)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进行明细核算。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贵公司为职工提供的午餐,在会计上可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中,同时在税法上,这部分内容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内容,在计算职工福利费允许税前扣除的限额时,要把这部分包括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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