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池州税务实务方法总结相关内容雕塑作品是征增值税还是征营业税介绍总结如下:
  问题:我单位是搞园林绿化的,美化园林的同时会为客户现场提供一些雕塑工艺品,这次我为一客户现场制作了一个植物雕塑品,应征营业税还是增值税?
  答:吉地税流字[1995]269号文件第9条规定:
  兼营企业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是指既从事营业税应税劳务又从事增值税销售货物的企业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
  如装饰装璜公司兼营装饰材料。装饰装修工程与兼营装饰材料分别核算。在结算工程价款中包括随工程向用户提供的材料价款,该项业务即属于兼营企业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
  对兼营企业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应首先确定其是以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还是以从事营业税劳务为主,凡年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营业额超过全部营业额50%的,其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低于50%的则应征收营业税。在核定各自的营业额时,应注意混合销售行为的营业额不再划分。如装饰装修工程中向用户提供的材料。其材料价格应属于营业税劳务的营业额;生产企业向用户销售机器设备时提供的安装劳务,其安装费则属于销售货物的营业额。
  正确定各自营业额比例时。一般以上年实际发生额的比例作为本年执行的依据。年度中间一般不作调整。本年实际发生额的比例作为下年执行的依据,依次类推。
  提示:您可以比照上述文件来判断,主营园林绿化的单位附带的现场雕塑制作应随同绿化工程征收营业税,如只是单独销售雕塑产品的应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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