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株洲税务实务知识相关内容进项税额转出在申报表中怎样填列总结如下:
  咨询描述: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我们是销货退回开的负数发票,已经认证。进项税额转出里边的明细具体填到那一栏里边?
  解答内容:根据您的描述,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中的要求作处理(需要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八条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您的发票如果认证未抵扣,可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处理。如果已经抵扣,进项税额填在“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填在“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金额、税额栏:
  “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金额、税额=本期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蓝字发票金额、税额-本期申报抵扣的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金额、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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