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税务实务知识相关内容提供劳务取得预收款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介绍总结如下:
  问题:我是一个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现取得的预收款如何确认纳税义务时间?
  答: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和商誉时,向对方收取的预收性质的价款(包括预收款、预付款、预存费用、预收定金等,下同),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
  提示:在实际没有给对方提供应税劳务时,可不做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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