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临夏回族自治州税务实务知识相关内容固定资产出租收取的折旧费交营业税问题总结如下:
  【问题】
  我公司将一部份厂房、土地、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租赁,如不收取租金,只收取折旧是否还交营业税?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40号)*9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第七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第三十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十六条 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贵公司将厂房、土地、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租赁收取租金,属于发生了营业税条例所规定的出租劳务,应按条例规定缴纳营业税。
  现行税法没有出租资产“收取折旧”的提法,我们理解您提到的“收取折旧”实质上是要视同收取租金处理的,而且这部分收益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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