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金华会计税务实务知识相关内容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如何调整总结如下:
  问题: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调整吗?
  回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乘用车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05号),税务总局对《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有关内容进行修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表修改内容如下:
  (一)在申报表 “应税消费品名称”中“乘用车”项下增加“气缸容量≤1.0升”栏,同时在“适用税率”项相应增加“1%”的税率,调整后的申报表乘用车划分为7档税率。
  (二)将申报表“应税消费品名称”中“乘用车”项下的“气缸容量≤1.5升”项,调整为“1.0升<气缸容量≤1.5升”。
  (三)将申报表中“应税消费品名称”中“ 乘用车”项下的“3.0升<气缸容量≤4.0升”栏对应的税率,由“15%”调整为“25%”:“气缸容量>4.0升”栏对应的税率,由“20%”调整为“40%”。
  二、调整后的申报表自2008年10月份办理税款所属期为9月份的消费税申报时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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