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税务实务相关内容在大陆工作的香港公民怎样缴纳个人所得税总结如下:
  【问题】
  我公司有一员工是香港人(身份证香港),在重庆已买住房,和中国籍女子结婚。常住重庆,在我公司上班,只有节假日回香港。请问这个香港员工的工资个税标准除了扣除2000外,可不可以加计再按照外籍的标准再扣除3200。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是指:
  (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2800元。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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