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镇江会计实务税务信息公布相关自建房屋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样规定等内容总结如下:
  问:我个人购买了一块地,打算在地上盖房子用于经营,房子在未建成之前是否需要交纳房产税?
  答:财税地[1986]8号文件规定:
  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3、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对于自建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自用经营时按房产原值减除30%后按1.2%的税率计算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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