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商丘会计实务税务信息公布相关将房产无偿提供给免税单位使用怎么缴纳房产税等内容总结如下:
  问:我公司有5层办公楼,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我司只使用其中1层,另外1层给免税单位(海关)无偿使用,那么,该如何缴交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缴交?或是按原值扣除海关部分缴交?还是按我公司使用部分(原值的五分之一)缴交?
  答: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新建的房屋,建成验收后尚未决算的,应先按暂估入账的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待决算完成后再调整房产原值。
  纳税单位将房产无偿提供给免税单位使用,由纳税单位按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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